关于督促2015届毕业生尽快离校的通知
发布者:rsman
发布时间:2017-09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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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为确保2014级学生顺利搬入相应校区学生公寓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2015年7月2日会议精神,请目前仍未离校的2015届毕业生务必于2015年7月3日18时前搬离学生公寓。确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住校的,由个人提交申请,学院和校学生处签字同意(加盖公章),报送所属校区宿管部门(西校区为后勤管理处,南北校区为后勤服务集团)批准后可暂住到7月10日(安排集中住宿)。7月11日18时前搬离宿舍。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。
特此通知
贵州大学后勤管理处
2015年7月2日